想寫這個日記,算是個記錄,而且這內容,也會比手寫的記錄來得多。
「爭論,總該得到些什麼」
這是我這一次省思得到的項目。
今日下午,又與David討論程式開發的項目。
他原本是要問我SearchModel,以及時間區間類的查詢該怎麼做?
這部份,的確目前也只能用字串去組它的Filter資訊,再填值進去。
在說明的同時,我看到他在Function外都有包了Try Catch。
而這,也開始今日的程式爭論主題。
這樣的爭論,對我來說不算是個壞事,
只是,我「表達」時,比較像是在「吵架」而已~~
在這之中,聽到這類的話,因而有了個想法:
「Howard,你沒聽懂我要表達的意思,你都只是在說服我而已」
???,怎麼讓他有這樣的印象??
我的記憶力是較短沒錯,但不至於沒有理解你的意思才是。
是在聽了你的意思之後,直接表達我所「不認同」的地方。
而這「不認同」的地方,當然就是我「所認為」該怎樣的情況。
但,別人「聽」起來,認為你就是在「說服」他。
嗯~~~的確,彼此討論之下,要找到「第三種選擇」,是一種藝術。
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
若大家是「就事」來討論,相信是「理越辯越明」。
所以,某種狀況下,我沒辦法在「不服理」的狀況下乖乖做事。
而要講到我「懂」,的確是要花「時間成本」。
但,這會是值得的。
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
今日這樣,雖花了兩個小時,都在「爭論」「為什麼我加Try Catch不行」這件事。
雖"效率"不高,但這也是彼此交流、了解彼此的情況。
而這前題是:我們就事來論事。
不要牽扯到個人的刻版印象。
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
某種程度,自已會因為這樣的「爭論」,而得到不同的角度來思考事情。
昨日討論的是「CUF」,今日討論的主題算是「程式規範之粗細程度」
後來,我在上完廁所想到,若David他自已遇到這樣的事件,他會怎麼處理??
就這樣問他:
「我跟你的角色對調,如果你遇到一個,跟他講了之後,他還是堅持要用他的方法做,
再怎麼說明,他還是不會想照你所說的方式處理,那你該怎麼辦??」
他說,他會盡「告知」的責任,跟他說這樣做會不好,
說明「未來」會面對的事情。
若他仍這樣做,就要負起這後果。
而這部份,可以盡早讓它「面對這後果」。
比如,這樣寫會造成效能問題,就在壓測時間,把這項當成壓測項目。
讓這「後果」浮出來,
但他也再反問,假若壓測出來,「效能」還是可以過關呢??那若這樣,為什麼當初一定要照你的方式寫???
我認為,這樣壓測雖可過關,但若用我所說的寫法,效能會更好!
而且在這時間點當下,你怎知你這樣的寫法效能會過關呢???
所以,若我明知你這樣寫效能一定很不好,那我一定當下會講到讓你跟著我的意思做。
因為,明知會錯的項目,為何要等到「後果」出來時,再來調整呢?
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
另外個心得就是,當我們大家都是「做事」的,就要盡量把「人」的成份降低。
就是,你不可以因為我這人固執,就認為我所講的事情都是不對的。
這就是「對人不對事」,我不希望自已是這樣。
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
因外得到的東西,就是Framework在使用上,針對「SearchModel」及時間區間 查詢這事
遇到的機率實在是太大了,
但目前卻沒有「好」的解法~~~
該思考這架構「怎麼做了」。
(THE END)
「爭論,總該得到些什麼」
這是我這一次省思得到的項目。
今日下午,又與David討論程式開發的項目。
他原本是要問我SearchModel,以及時間區間類的查詢該怎麼做?
這部份,的確目前也只能用字串去組它的Filter資訊,再填值進去。
在說明的同時,我看到他在Function外都有包了Try Catch。
而這,也開始今日的程式爭論主題。
這樣的爭論,對我來說不算是個壞事,
只是,我「表達」時,比較像是在「吵架」而已~~
在這之中,聽到這類的話,因而有了個想法:
「Howard,你沒聽懂我要表達的意思,你都只是在說服我而已」
???,怎麼讓他有這樣的印象??
我的記憶力是較短沒錯,但不至於沒有理解你的意思才是。
是在聽了你的意思之後,直接表達我所「不認同」的地方。
而這「不認同」的地方,當然就是我「所認為」該怎樣的情況。
但,別人「聽」起來,認為你就是在「說服」他。
嗯~~~的確,彼此討論之下,要找到「第三種選擇」,是一種藝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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若大家是「就事」來討論,相信是「理越辯越明」。
所以,某種狀況下,我沒辦法在「不服理」的狀況下乖乖做事。
而要講到我「懂」,的確是要花「時間成本」。
但,這會是值得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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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日這樣,雖花了兩個小時,都在「爭論」「為什麼我加Try Catch不行」這件事。
雖"效率"不高,但這也是彼此交流、了解彼此的情況。
而這前題是:我們就事來論事。
不要牽扯到個人的刻版印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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某種程度,自已會因為這樣的「爭論」,而得到不同的角度來思考事情。
昨日討論的是「CUF」,今日討論的主題算是「程式規範之粗細程度」
後來,我在上完廁所想到,若David他自已遇到這樣的事件,他會怎麼處理??
就這樣問他:
「我跟你的角色對調,如果你遇到一個,跟他講了之後,他還是堅持要用他的方法做,
再怎麼說明,他還是不會想照你所說的方式處理,那你該怎麼辦??」
他說,他會盡「告知」的責任,跟他說這樣做會不好,
說明「未來」會面對的事情。
若他仍這樣做,就要負起這後果。
而這部份,可以盡早讓它「面對這後果」。
比如,這樣寫會造成效能問題,就在壓測時間,把這項當成壓測項目。
讓這「後果」浮出來,
但他也再反問,假若壓測出來,「效能」還是可以過關呢??那若這樣,為什麼當初一定要照你的方式寫???
我認為,這樣壓測雖可過關,但若用我所說的寫法,效能會更好!
而且在這時間點當下,你怎知你這樣的寫法效能會過關呢???
所以,若我明知你這樣寫效能一定很不好,那我一定當下會講到讓你跟著我的意思做。
因為,明知會錯的項目,為何要等到「後果」出來時,再來調整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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另外個心得就是,當我們大家都是「做事」的,就要盡量把「人」的成份降低。
就是,你不可以因為我這人固執,就認為我所講的事情都是不對的。
這就是「對人不對事」,我不希望自已是這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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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外得到的東西,就是Framework在使用上,針對「SearchModel」及時間區間 查詢這事
遇到的機率實在是太大了,
但目前卻沒有「好」的解法~~~
該思考這架構「怎麼做了」。
(THE END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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